劳动合同上面没有填身份证号这一项,但是我签字了,那么这个合同还具有法律效应吗

2024-10-28 03: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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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回答2:

楼上说的都对。合同是有效的合同。
不过,有一个问题:因为身份证号的唯一性,没有你的身份证号码,但有你的名字“张三”,因为张三名字不唯一,有很多同名的人,所以这个合同你是可以尝试去否认的。这样做的话,会有一点冒险:你已经签字,通过笔迹鉴定,还是可能找到你的。另外,鉴定费用比较高的。仅供参考。

回答3:

合同本身如果没有什么问题,而且是你本人签订的,就具有法律效应

回答4:

劳动合同的生效并不以身份证号码为必要条件。只要是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违反劳动法规就是有效的合同。

回答5:

劳动合同的生效以劳动者签字为准,身份证号码并不是必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