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管理条例有规定,非机动车在过人行横道线时应下车推行。下车推行是对的。这是对你自己负责也是对大家负责。有交通安全意识是对大家都有好处的。
目前,针对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是否下车这一举动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安全角度和文明角度上讲,应该下来推行过道,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整个道路安全环境也要靠每个人来维护。
斑马线是道路人流量最大的一个路段,在次发生的交通事故数不胜数,造成无数的家破人亡,这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因此,交通的安全环境不仅依靠交警的日常维持,更依靠我们每个人的认真遵守。因此无论从素质层面考虑,还是从安全因素考虑,都应该下车推行。
我跟你一样,有的律师说没有明确规定要推,给撞了还要给人家钱
电动车又一新规定出台,过斑马线要下来推着走,车主:走路算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七十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