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案例 解答 要求有结论,分析,法条~谢谢你!

2024-12-21 09:13:2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约定工资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内容并按约定向员工支付工资。工资支付周期是指工资的计发时段,即多长时间发放一次工资。实行年、月、周薪制的劳动者,其工资支付周期分别为一年、一月、一周。一个员工的工资可能有多个支付周期,如月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季度奖、年终奖的工资支付周期则为一个季度和一年。
再按照你说的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根据你合同里的:“第一二个月可能不能按时发工资,但是年终一定会全部发放不拖欠”这样的不定性合约,其实是和劳动法冲突的,按照以国家法律为标准,这里合同约定侧重的还是月结工资的形式发放,而承诺年终一定发放是公司的,这里和合同法第三十条相悖了,所以你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请求仲裁。
嘿嘿 那谢谢你咯

回答2:

分析和结论:
合同约定年终发工资违反劳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工资。
法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回答3:

你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电话咨询具体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