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到期不搬怎么办?

2024-11-17 22: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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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租户到期不搬,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租户这个行为已经违反《合同法》。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所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自动解除,此时房东与租客之间已经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租客处于占用他人房屋行为,需要承担该期间的房屋占用费。房东可以强制要求对方腾房,并要求对方支付延期搬家的租金,如果有因此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扩展资料:

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1.合理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通知义务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6.期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逾期不返还,即构成违约,须给付违约金或逾期租金,并须负担逾期中的风险。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偿还租赁物增值部分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回答2:

直接到法院起诉。租户这个行为已经违反《合同法》。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所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自动解除,房东与租客之间其实是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租客处于占用他人房屋行为,需要承担该期间的房屋占用费。房东可以强制要求对方腾房,并要求对方支付延期搬家的租金,如果有因此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扩展资料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回答3:

房租到期不搬犯法了没?

回答4:

回答5:

租房合同到期后租户拒不搬迁,房主是否可以强行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