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在坐牢,另一方可以与其离婚吗

2024-12-02 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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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配偶在坐牢,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回答2:

坐牢的人是可以离婚的,和一般的离婚是一样的,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商量好,然后由自由的一方到监狱去签订离婚协议书,由民政部门到监狱为两人办理登记手续。另一种方式是诉讼离婚,坐牢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将起诉书交给监狱转交法院,自由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自己住所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答3:

可以离婚

回答4: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是否属于虐待对方,赌博等,要有证据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