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电器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要求:工作电压大于250V至440V的电控部分与不带电的金属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3mm,爬电距离>4mm。
定爬电距离值:
根据工作电压、绝缘等级及材料组别,确定爬电距离数值,如工作电压数值在表两个电压范围之间时,需要使用内差法计算其爬电距离。
GB 8898-2001其判定数值等于电气间隙,如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加强绝缘可减少2mm,基本绝缘可减少1mm。
这些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会受外力而减小,但它们不处在外壳的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与危险带电零部件之间。
定电气间隙值:
根据测量的工作电压及绝缘等级,查表( 4943:2H 和 2J和2K,60065-2001表:表8和表9和表10) 检索所需的电气间隙即可决定距离;作为电气间隙替代的方法,4943使用附录G替换,60065-2001使用附录J替换。
GB 8898-2001:电气间隙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工作电压,查图9来确定。 (对和电压有效值在220-250V范围内的电网电源导电连接的零部件,这些数值等于354V峰值电压所对应的那些数值:基本绝缘3.0mm ,加强绝缘6.0mm)。
一类电器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要求:
工作电压大于250V至440V的电控部分与不带电的金属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3mm,爬电距离>4mm。
工作电压大于130V至250V的电控部分与不带电的金属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2.5mm,爬电距离>3mm。
工作电压小于或等于130V的电控部分与不带电的金属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1.5mm,爬电距离>2mm。
一类电器是指只有一层绝缘措施的电器,如电动机,电锯、电刨、机床等,这类电器必须加漏电保护器。
电控系统内的带电部件与不带电的金属部件之间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具体参见GB4706.1-1998第29.2节):
a)工作电压大于250V至440V的电控部分与不带电的金属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3mm,爬电距离>4mm。
b)工作电压大于130V至250V的电控部分与不带电的金属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2.5mm,爬电距离>3mm。
c)工作电压小于或等于130V的电控部分与不带电的金属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1.5mm,爬电距离>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