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专用章属于公司合法的章,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签字,盖业务专用章一样有效。
签劳动合同公司盖公章和盖合同章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有合同专用章,小公司没有专门设定合同章,用公司公章代替。
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后,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盖章,只有法人签字或者授权人签字仍然有效。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严格来说,劳动合同应该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我认为你所说的情况法律会保护劳动关系的。正如前面“应时而革”所说,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也能收到法律保护,更何况你有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公章有一点问题,法律怎么能不保护劳动关系呢?再说,加盖业务公章是用人单位的错误,不是你的错,不能因为用人单位的错误而让你得不到法律保护啊。
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