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能在这段时间内招到人,与劳动者无关。
如果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就算是你没签合同,只要给你发工资,就形成了劳动关系。
你想辞职就可以辞职,如果不爽直接去仲裁即可——你稳赢。
如果你想维护一下面子,你可以和老板说,我想走,如果你想让我留到有人接班,可以。但是你得给我工资。如果你想撕破脸,赔钱的是你。因为没签合同还发工资,这就相当于无期限劳动合同,你还得多陪我几个月工资。第二,雇人不签合同,必输。第三,约定一个月,是口头,又不是签过字,这个不作数。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能在这段时间内招到人,与劳动者无关。
如果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可能不要工资走人,那样谁都没法阻止你的行程了。
第二就是现在招工就比较困难,老板出这招也许是无奈之举,问问你的同事你老板是不是个守信的人,有无同样的例子。如果有这样的例子,就委曲一下喽,一个月嘛。如果不是守信的人,几天的话工资还是不要了,时间长的话就到劳动局吧。
等发工资就走人,没什么大不了的,融入不了就选择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