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以及审核流程如下:
一,必须以下满足条件的人才可以报考: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二,报考者必须参加以下科目考试合格:
(1)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3)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用专用答题卡答题)。
三,报考者需要在现场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者在报名成功后,在相关单位的安排下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就可以持成绩单取得或者是考试单位就会向考生下发助理社会工作师证。
你是说报名的时候审核吗?如果是的话就是这个,因为我也要考。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 二、考试时间: 2011年 6 月 11 日至 12 日。 三、报名时间: 2011 年 3 月 10日0:00开始至 3 月 14 日24:00结束。 四、首次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首次报名的考生,请于 2011 年 4 月 7 日至 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申报表》(从网上打印带有相片和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打印清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程序为: 1、考生持上述要求的《考试申报表》和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到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持《考试申报表》到交表处,进行条码扫描确认后交表,资格审核结束。 3、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自行上网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不在现场缴费)。考生必须在 4 月 11 日24:00之前登录报名系统上网缴纳考试费(考务费和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 五、非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六、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1年 6 月 7 日0:00开始至 6 月 10 日24:00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