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进入路口前减速或停车,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袭握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皮森、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燃禅亩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这句话是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段或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局升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桐燃老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1、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A 在进入路口前减速或停车,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缺陵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启扮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悄衡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拐弯让直行,右拐让左拐,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