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后会计凭证,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来保管
超过法定保管期限的会计凭证可以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 15年
2.记账凭证 15年
3.汇总凭证 15年
二会计账薄
4.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
5.明细账 15年
6.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8.辅助账簿 15年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9.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
10.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
11.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15.银行对账单 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