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合伙企业是没有企业所得税的,有的是个人所得税,而个税是按照当时的合伙企业协议上的合伙人分红比例来报税。
合伙企业按规定当然要每月做账,报税与一般的有限公司一样,每月都要申报纳税,但是合伙企业交的所得税不一样,是按个人所得税交的,一般的企业是按企业所得税交的。
合伙企业的员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投资者(无论是否主要负责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税,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至于您说的纳税方式,属于征管中的具体运用,相关问题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申报作了如下规定:
(1)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才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所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