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旁边加盖一个清楚的发票专用章,两个发票章存在不会影响抵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第一个没盖清楚,可以再盖一个来作为弥补,可以盖两个章。
但是,这两个章必须玩先分开,不能有重叠的地方。
千万不要在原来的印章上再重叠加盖
这个没有关系。只要发票清楚就行。国税对这个没有要求。只要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只要盖章了就行。
没关系的,购货方拿到发票后,认证的时候又不认证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只不过是一种形式。
可以的,但是不要在一个地方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