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劳动法规定是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报告,然后公司同意随时可以走,不同意的话一个月后认定是默认了你也可以走了。而劳动手册是离职后七天内还你吧(这个我不是很确定,我们这好像不用这东西……),也就是正常时间是37天吧。你这样的话只能等一个月的,因为原公司有这样的权利留你一个月,法律规定的,要不然他去劳动仲裁告你现在的公司重复用工就不好了。所以还是尽量和原公司沟通,让他们通融下;或者和新公司交涉,让他们多等一会,这是没办法的了……
可以办理入职手续。劳动者需要确定已经和上一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自离,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能没有办法办理社保转移等事宜,需要劳动者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分析
离职证明对新入职另一家公司是需要的,劳动者应该办理离职手续。劳动手册记载了职工的就职情况,当劳动者被单位录用的时候,就交给单位,单位将在什么记录劳动者的被录用的时间,当劳动者离开单位的时候,单位也将记录劳动者离开的时间并盖章,如果劳动者失业了,要领取失业金,社保也会在上面记录劳动者什么时候领取了失业金的时间等。有的单位在员工离开的时候,会压住劳动手册不还给职工,这是违法行为。职工可以理直气壮地与单位进行交涉,还可向社保局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退工单上记载了辞职的时间,这和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