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工矿新增100公顷,农村居民点新增100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减少150公顷,那么,城乡建设用地新增200公顷,净增50公顷。
新增的建设用地= 转化的农用地+未利用地;净增的=规划期末的绝对值量-规划期初的绝对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