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和别人开玩笑,被别人打了一巴掌,我妈还手又被他打倒在地,造成轻伤,当时已经报案,目前派出所处...

2025-01-01 05: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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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本人认为对方有没有残疾证和对方殴打你妈妈是没有关系的,残疾证又不是打人执照。对方殴打你妈妈并且致轻伤,那这个已经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了,依法是要判刑的,如果对方不支付医疗费,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那么你们以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申请法院先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先予执行的适用情形】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回答2:

你妈为什么要去开玩笑呢,有意思吗?不要去开玩笑我跟你说大部分人都是开不起玩笑的,知不知道啊 啊 我也不想说什么活该之类的话,反正记住不要开玩笑

回答3:

  1. 如果鉴定为轻伤,此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从以上信息看,派出所不是以刑事案件来处理的,而是促成双方调解;

  2. 你们向法院起诉(是民事侵权之诉?还是刑事自诉?),如果是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来判决,从以上信息看,对方负主要责任,如果你母亲不是正当防卫,也是存在一定过错的,但这只是小部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医疗、交通、护理、伙食、住宿、误工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误用,注意保存好相关收据和证明材料!如果是刑事自诉,那另论,但民事赔偿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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