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求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
B排除,存在于人身之内.
AC排除,不能被人所实际控制和支配.
选D.
D.放在桌上的假牙
1、民法上的物,作为民事权利的客体之一,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求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
2、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特征:
a、存在于人身之外。假肢、假牙等视为人体一部份,但一旦与人体分离,则为物;头发、血液等可分离者,分离后为物;尸体为物
b、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求
c、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因此不能选A)
d、物以独立成一体的有体物为限(因此不能选C,商标属于另一种民事法律客体——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