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有点悬 因为安置房不能买卖的 但是你们签的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并未生效 所以估计房子给不了你 但是一定会给你赔偿的 只要合同成立 无论生效不 只要你没有过失就会给你赔偿 估计现在要赔你几十万 这属于你的信赖损失 是合同缔约责任的赔偿 有什么问题 可以追问
随着城市开发越来越往郊区延伸,像你这种问题也越来越多,我是南京李律师,根据我们处理具体案子的经验,你这种情况只要是房款实际交付并实际一直居住在该安置房内,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买卖关系,法院会保护你的合法利益的。
你是合同向对方,不是第三人,你这个官司的成败要看购房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
竭尽全力配合你的律师,有时间多咨询下律师,别在网上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