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3年7月1日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要一次性通过3门?急!

2024-12-22 02:28:1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单科合格成绩有效过渡政策
  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效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允许一次性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限
报一次。有效单科合格成绩是指:2011年1月1日后,已在同一个公历年度内取得本市《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门单科合格成
绩;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上海市财政局组织的《初级会计电算化》单科合格成绩。
  具体报考时限如下:
  1.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上海市财政局组织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统一考试有效单科合格成绩的:
  (1)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已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门科目一次,可在2013年12月31日前报考未通过的科目一次。
  (2)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已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门科目两次,均未通过的,可在2014年一次性报考未通过的科目一次。
 2.在2013年7月1日前,未取得上海市财政局组织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统一考试有效单科合格成绩的:
  (1)在2011年同时取得本市《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有效合格成绩的,或者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内,报考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或《会计基础》两门科目一次,且取得一门单科合格成绩的,可在2013年12月31日前报考未通过的科目一次。
  (2)在2012年或者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内同时取得本市《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有效合格成绩的,可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报考未通过的科目一次。
  凡在2013年7月1日前,未取得上海市财政局组织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统一考试有效单科合格成绩,且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内已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科目两次并通过其中一门的,不属于单科合格成绩有效过渡政策范围。

回答2: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凡在2013年7月1日前,未取得上海市财政局组织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统一考试有效单科合格成绩,且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内已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科目两次并通过其中一门的,不属于单科合格成绩有效过渡政策范围。
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回答3:

是一年内通过就可以吧,还可以单独在考财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