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达人帮忙回答下民法学的案例

2024-12-14 13: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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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李某的行为属于民法上的可撤销民事行为中的显失公平行为。所谓显失公平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行为。对显失公平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72条的解释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构成要件:(1)须属有偿行为;(2)须行为内容显失公平;(3)须受害人出于急迫、轻率或者无经验。

2、李某对之可以诉至法院,法院会对此行为进行认定。一旦认定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则法律赋予李某撤销权。李某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之前的卖邮票给刘某的行为。刘某则应把邮票返还给李某。

回答2:

1.可撤销的行为.
因为此合同是一个显失公平的合同.
2.在1年的撤销期间内,予以撤销.超过1年,不予撤销.
PS.我也不晓得对否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