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巡视制度
电缆的巡视工作:
(一)巡视的周期
(1) 一般电缆每三个月至少巡视一次。根据季节和现场的特点相应增加巡视的次数。
(2) 竖井的电缆每半年至少巡视一次。
(3) 电缆终端每三个月巡视一次。
(4) 特殊情况下,如暴雨、发洪水等,应进行专门的巡视。
(5) 对于已暴露在外的电缆,应及时处理,并加强巡视。
(6) 电缆沟每周巡视一次,并做好记录。
(二)巡视的内容
(1) 对敷设在地下的电缆线路应查看路面是否有未知的挖掘痕迹,电缆线路的标桩是否完整无缺。
(2) 电缆线路上不可堆物,如瓦砾、矿渣、建筑材料、笨重物件、酸碱性液体或石灰坑等。
(3) 户外的电缆线路,电缆的护套应完好。
(4) 户外电缆的保护管是否良好,有锈蚀及碰撞损坏应及时处理。
(5) 电缆终端是否洁净无损,有无漏油漏胶、放电现象,接地是否良好。
(6) 观察电缆接头有否过热现象。
(7) 多根电缆并列运行时,要检查电流分配和电缆外皮温度情况,发现各根电缆的电流和温度相差较大时,应及时汇报处理,以防止负荷分配不均引起烧坏电缆。
(8)电缆沟巡视要检查电缆的位置是否正常、接头有无变形和漏油、温度是否正常、防火设施是否完善、通风和排水照明设备是否完好。
(9) 电缆遂道内不应积水、积污物,其内部的支架必须牢固、无松动和锈烂现象。
(二)巡视结果的处理
(1) 巡视人员应将巡视电缆的结果,记录巡视记录卡上,运行部门应根据巡视结果,采取对策消除缺陷。
(2) 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如发现电缆有零星缺陷,应记入缺陷记录簿内,以便编制月度的维护小修计划。
(3) 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如发现电缆有重大缺陷,应立即报告专工或部门领导以及运行人员。
火力发电厂关于电缆隧道的管理规定中强调“电缆隧道应定期打扫,保障隧道内的卫生,无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