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保证证据的三性原则:“真实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原则。
二是注意不同种类证据的收集,证据种类:(一)书证;(二)物证;(三)询问笔录;(四)证人证言;(五)视听资料;(六)鉴定结论;(七)勘验、检查笔录。
三是调查取证程序必须合法有效,进行调查取证或者检查获取证据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不能。
这涉及到对举报人和证人的保护。对于举报人的保护,我国法律只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有所涉及,除此之外,现在全国有十二个省、两个地级市人大制定了地方性的保护举报人法规。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偏重事后追究。目前国家各部门大多有为举报人保密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