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6年,已签了三次合同,第一次是08年1月1日签,第三次没给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今年12月31...

2024-12-28 06: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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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要支付你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回答2:

没有赔偿啊。。。那个时候是再一次的双向选择,不过一般公司都不会不要这么多年的老员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