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月工资两千五,包吃不包住干了一个半月,期间因为工作太累所以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同

2025-03-22 11: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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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肯定违法。不管介绍人啥事,他有没有违法这是另一回事,现在违法的是公司老板,可以直接向劳动局投诉他,工人辞工,所有工资必须当场结清的。

回答2:

劳动法所说的是:1、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是递交辞职报告后30天就视为辞职。
2、未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是,递交辞职报告3天后就视为辞职。
要是你实在是不想留下的话:1、辞职报告打好后需要签字确认,或者用邮寄的方式送到公司叫人签收,说明你打了辞职报告。你还应当准备的是,工作的交接。同样需要接收人确认并签字。
2、自己准备自己的在职情况,例如啥子打卡记录那些,作为依据。3、报告完了一个月。直接闪人。不给钱就找劳动监察大队。凭这些证据60天内搞定。。以上情况是你准备将自己最后的工资拿到手的情况。
如不想要。就看你个人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3:

违法的。。。按照劳动法,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时候就可以结工资走人了。

回答4:

提前是可以辞职的,个人建议你要去查看一下劳动合同,多看看多了解,不懂的可以问我,在外工作,也要维护好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