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1年7月份入职,一直到现在2013年4月,公司一直未给我们签合同,未买社保。现被公司辞退,公司作...

2024-12-16 14: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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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补缴社保;2、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要再加一个月的补偿,即3个月工资。如果是违法辞退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2*2=4个月;3、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有的地方超过一年就不支持了,看你的运气。先申请再说,也可以问问当地的劳动部门

回答2:

合理。你在2011年7月入职,未签劳动合同。如果能在2012年6月前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就能获取用人单位双倍工资的赔偿和未办理社保手续的赔偿。而现在已过了仲裁时效了。
2008年5月1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