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涉及到刑事责任能力的问题。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
14周岁以下的人,无刑事责任能力,不会判刑。
14~16周岁的人,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只对部分重大暴力犯罪负刑事责任,被判刑,但一般会减轻处罚,且不会判死刑。
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就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刑法规定的全部罪名负刑事责任,被判处刑罚和成人一样,但是一般也不会判死刑。
你好,未满十八周岁的行为人犯罪,如果达到十六周岁的话一般是要被判处刑法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年满十六周岁并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八种罪行负刑事责任。因此如果达到年龄要求的话并且精神状态正常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