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即可。因此,你们劳动合同的约定是违法的,自然是无效的。你应遵循的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提前30日,书面,要有备份或回复证明已提交过申请。如单位继续坚持3个月,可提出诉讼要求单位赔偿。
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就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三个月是无效的,因为是违背劳动法规定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天就可以。
自然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