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借条借款,只有录音为证.法律是否保护

2024-12-13 18: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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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法取得的录音才能成为证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高法〔1994〕3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五年三月六日

故,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不能成为证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回答2:

债务人 向债权人 借款 没有欠条有录音的话那么你把录音拿去公证 或者说让债务人补张欠条 日期就定在写欠条的时候 记得商定还款日期 如果是去公证录音债务人跟债权人要同时去 公证后的录音才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否则法院采纳为证据的可能性会很低 在这跟你说一下要注意一下诉讼时效 自还款期限到期那天起2年内要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否则过了时限 被告可以以时限过期为由要求法院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还有就是他有没有能力偿还不是他说的算!是法院说的算 如果没有能力偿还就要判刑的! 最后一点是 好像第三方帮债务人向债权人借钱的话 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或者逃跑的话债权人可以向第三方追讨欠款 不过这一条我不确定, 因为你说的这个第三方,能不能视为担保人我不确定这条你问问律师事务所的吧!

回答3:

以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及其批复,限定只有经对方同意后所做的录音才是合法的证据资料。但这种标准对当事人要求过高,实践中操作性差,不利于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4月1日新出台的规定,扩大了合法录音证据的范围,将违法证据限定为采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此类不合法证据包括擅自将窃听器安装到他人住处进行窃听等。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有相关证据佐证的录音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回答4:

我们认为,录音文件可归纳入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是诉讼证据的有效方式之一。该案例中虽然录音未征得其男友同意暗中录制的,但该证据的取得并没有侵害其男友的合法权益,亦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该录音音质清晰,不存在其它疑点,法院应当认定提供的证据有效,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

回答5: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录音虽然也是证据的一种,但是,如果对方提出质疑,也有可能不被法官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