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指对进口产品使用不合理的技术 法规 、标准,设置复杂的认证、认可程序。
技术壁垒指的是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及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技术性措施。
●技术 法规
目前,发达国家颁布的技术法规种类繁多,有些国家更是热衷于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名,制定各种法规,以限制国外商品的进口。
如2005年8月13日欧盟生效的《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第2002/96/EC号指令》(WEEE指令) 规定 :对于2005年8月13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生产者应以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有关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处理、回收和环保处置费用由生产者提供;2006年7月1日,欧盟又实行了《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2002/95/EC号指令》(RoHS指令),对电子电气设备中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和聚溴二苯醚六种有害物质所容许的最大限量做出了要求。这两项指令涵盖的产品范围几乎包括了所有民用电子、电气产品,都对我国家电和电子产品对欧洲市场的出口产生直接的影响。
●技术标准
发达国家对于许多产品还 规定 了极为严格的技术标准,其中,既有生产标准,也有安全标准;既有工业品标准,也有农产品标准。随着竞争的加剧,发达国家有意识地利用标准作为竞争的手段,有些标准的规定甚至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专门用以针对某个国家的出口产品。
波兰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向欧盟通报,对原产于中国的带弹力绳的彩球玩具的检测结果表明,自带的21厘米长的弹力绳可弹至100厘米,儿童将球弹过头顶时,该弹力绳有缠住脖子并使儿童窒息的危险。尽管迄今为止尚未发生过类似事故,但为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波兰已从去年5月24日起要求进口商在波兰报纸上刊登消费者警告,并向已经购买此类玩具的消费者召回产品。
●质量认证
各国实行的质量认证是多种多样的,由于各国认证体系之间的差异、认证机构地位的不同、检验机构水平的不同、强制性认证与自愿性认证的不同,即使各国所采用的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相同,仍然会成为贸易中的技术壁垒。
●商品包装和标签
对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了苛刻的要求和烦琐的内容是许多国家设置贸易壁垒的又一手段。许多出口商为了符合进口国的复杂的规定,不得不重新包装或改换商品标签,一方面增加了商品成本,削弱了商品的竞争能力,而且稍不留神就会被对方拒之门外。
【案例】:
2005年10月31日,英国贸易与工业部消费者保护局向欧盟通报,原产于中国的牙刷质量不过关,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检测结果标明,透明塑料制成的牙刷头接触到牙膏中通常含有的薄荷油就会出现张力裂纹。如果牙刷头断裂,牙刷毛就会脱落,误吞牙刷毛有窒息的危险。在英国曾发生几起牙刷头断裂的事故。为保护消费者的安全,英国和爱尔兰已从去年10月24日起禁止销售该产品,并要求贸易商采取召回行动。欧委会据此在欧盟范围内对该产品发出消费者警告。
2006年4月20日,英国贸工部向欧盟通报,原产于中国的玩具---多色发婴儿奶嘴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检测结果表明,玩具奶瓶的部件可能脱落,婴儿有被窒息的危险。为保护消费者的安全,英国已在全国范围禁止销售该产品,并要求销售商采取召回行动。欧委会据此在欧盟范围内对该产品发出消费者警告。
== 检验检疫 壁垒==
即对进口产品设置苛刻且不合理的检验、检疫标准和检验、检疫程序。
● 检验检疫 标准
有些国家利用技术先进、装备精良的优势对商品的农药指标给予严格的限定;有些国家会很随意地对进口产品设置不合理的检验标准。
日本规定菠菜中毒死蜱最高残留量为0.01ppm,世界上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制定了类似的严格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和美国未制定该标准,欧盟规定的限量为0.05ppm。
●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
有些国家为了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当借用技术标准等措施达不到保护目的时,则在产品的试验、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上设置重重障碍。
埃及规定进口的 棉花 在原产地和埃及都必须经过熏蒸处理。这种做法增加了进口商品的成本,对贸易有着明显的阻碍作用。韩国法律规定,新鲜水果须经韩检验检疫部门进行病害虫风险评估后才能进口,而这一评估过程往往耗时数年。
【案例】:
2006年5月起,日本正式施行《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最终草案》,该草案明确设定了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可能出现的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近5万个暂定标准,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食品的准入门槛。目前全球约有700种农药,即便是拥有先进设备和检测人员的日本横滨进口食品检疫检查中心也只有检测其中200种农药的能力。即使这200种农药的检测,也因化验数据收集和管理工作量大、设备和人手严重不足而影响工作进度。据日方承诺,他们要在2007年底才能把所有项目的检测方法公布出来。
肯定列表制度规定每种食品、农产品涉及的残留限量标准平均为200项,有的甚至超过400项。专家称,按照肯定列表的标准,吃一棵菜要检测200个项目。因此到目前为止,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被认为是最为严苛的检测标准。残留控制和农药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将使我国输日产品的成本大幅增加。日本作为中国农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场,肯定列表的实施已严重影响我国农产品对日本的出口。
2006年6月2日,中国出口日本的甜豌豆被日方要求收回,成为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首件超标被查的农产品。此后,我国鳗鱼、干青梗菜、大粒花生、冷冻木耳、天然活泥鳅等产品被陆续查出药残超标。据 海关 统计,去年6月,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大幅下降,当月出口额同比下降18%,其中水产品的对日出口基本停止增长。据专家保守估计,日本肯定列表的实施将对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3产生致命影响。
特别令人高兴的是在日本正式实行肯定列表制度3个月后,崇明县的 上海 宝岛蟹业有限公司拿到了 上海 市第一张蟹粉出口证明。此前,商务部曾根据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出口产品进行全面风险评估,水产品被列为我国出口风险较高的大类商品之一。
即对进口产品不公正地实施 反倾销 措施,贸易救济调查程序不透明,特别是针对中国出口产品滥用所谓非市场经济方法。
入世以来至2006年6月,国外共对我国发起两反两保案件288起,我国成为贸易救济调查最大目标国。其中, 反倾销 仍是我国遭受贸易救济调查的主要手段。美国商务部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予中国涉案企业市场导向行业地位,并且经常因为印度的相关信息比较容易获得,而最终选取印度作为替代国。我国出口企业因此在反倾销调查中遭受严重损失。欧盟仅在少数反倾销调查案中给予我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多数情况下仍坚持对中国企业适用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推定。
【案例】:
美国对中国铅笔企业反倾销以及中国企业抗辩,这些年来可以算作一年一度的例行节目。1993年11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盒装铅笔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上海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铅笔业的龙头企业,近年来频频抗辩成功,2005年甚至争取到0.15%的零关税,2006年涉案的另6家公司在终裁中也拿到了12.37%至26.62%不等的单独 税率 ,而其他所有铅笔企业都面临114.90%的高额关税壁垒。受第一铅笔2005年零关税的激励,中国企业积极应诉。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铅笔生产和出口国,每年铅笔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7成左右,出口量则相当于国外总产量的1.5倍以上。庞大的产销数量使得企业市场拓展的余地相当有限,因此维护现有市场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铅笔企业表示,由于美国每年的反倾销关税不尽相同,上上下下波动很大,使得他们的出口无法形成稳定的预期。而且美国仍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实在很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