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如:焊工、电工、锅炉工、驾驶员、起重工等。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
《劳动法》对特殊工种的具体划分和规定
(1)特殊工种名录须经地级市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确认。
(2)职工本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的条件。
累计从事特殊工种时间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即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曾从事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工种的,可将从事几个特殊工种时间相加。但按最高特殊工种退休条件掌握。比如某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5年,从事有毒有害工种3年,从事矿山井下工种3年,该职工可按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特殊工种退休。
符合法定提前退休年龄,男需年满55周岁,女需年满45周岁。
符合上述特殊工种条件,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累计工作年限符合上述规定,且到达上述退休年龄的职工应该退休。
一般各地社保局都有国家及各部委的特殊工种文件的汇编,你是否是特殊工种单位人事部门是最清楚的,现在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是每年都要报当地社保局备案的,没备案人员的是不算数的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里有一些规定,你可以去看看,但对多少度算是高温,各个地方和企业都有不同的实施标准!
1、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参考:《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机械工业有毒有害作业等提前 退休工种问题给第一机械工业部的复函》发文字号:(81)劳总护字64号,文件链接: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4654
2、高温作业是指: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但用人单位不能降至33度以下的岗位。
3、汽车刹车片粘接工不属于特殊工种的。
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上述工作岗位以下简称“特殊工种”)。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指出,特种作业的范围应包括:
电工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登高架设作业;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压力容器操作;
制冷作业;
爆破作业;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