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告诉你的方式是对的,民商事案件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审判、缺席判决。判决生效之后,原告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告人找不到,也没有财产比如房屋、存款等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使判决生效了执行也是有难度的,现在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这样的情况很多。但,诉还是必要的,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债权的期限为2年,也就是说从债务产生起债权人必须在2年之内向法院起诉,其合法债权才能得到法律保护,超过这个期限不到法院诉讼债权就等于自动放弃了。在没有超过诉讼期限之内起诉,拿到了判决,执行可能很困难暂时拿不到钱,但债权却得到了永久保护,即使过了若干年,只要发现被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都可随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不起诉过了2年期限这笔钱就彻底失去希望讨回了。所以,起诉远比不起诉好。
首先,肯定还是要起诉的,法院判决后,判决文书生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你的权利就得到保障了。如果你迟迟不起诉,可能会过了诉讼时效,到时你就丧失了胜诉权。、
其次,被告是单位还是个人。如果是单位,强制执行时可以查封其银行账户,到时该账户“只进不出”,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如果是个人,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一旦有该被告的任何线索,都可以要求法院恢复执行。
最后,努力去做还有希望,不去尝试一点希望也没有!加油!
如果被告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强制执行能要回钱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如果对方有财产就能够强制执行,应该是100%的成功。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