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只休息一天的企业是不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2025-01-08 10: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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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周只休一天的企业,如果一周工作时间没有超过44小时的话,就是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的。不过,周末上班一天,企业应该支付双倍的加班工资。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回答2:

#中国劳动关系在线#解答:《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个是劳动法规定的,企业不违法。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超过这个时间范围的,都算是加班。

回答3:

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周最少休息一天。所以不违法。
现在那个公司没有加班,我敢说没有,就是有你也不想做,那么点底薪你能生活吗?
只要公司有支付你加班费,工作不是累得受不了,待遇能够让你生活还过得去,就好好做,除非你有更好的工作。

回答4:

《劳动法》规定,用工单位应至少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一天,所以说这里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企业要求员工一周休息一天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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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不符合劳动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