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不过5年,能先公证再过户,但是不建议这样操作,存在风险!
首先房屋在法律定义上是不动产,与之相关的权利是不动产物权。根据我国的《物权法》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必须经登记才发生效力,通俗来讲,房屋必须经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过户登记,该房屋才真正属于买方,所有权才真正发生转移。
虽经买卖双方公证、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发生的是合同之债的债权关系,而在法律上讲,物权大于债权,买方只能依据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因此而变更物权人。
所以,在买方与卖方签署购房合同并全额支付相关购房款及税费等的情况下,如不及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若卖方隐瞒真相并将该房屋再卖给另一方并过户至其名下,等5年期满,买方要求卖方过户已经不能实现了。此时,买方只能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买房者转为债权人,只能根据协议追讨款项,而不能过户房产。
而对于卖家而言,在买卖双方的这层关系中,卖方只要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履行过户的义务,基本没有什么风险。
你用别人的房产证去办理你的贷款。你自己认为可行吗?没有办理过户,你就没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你们公证什么?!公证那房子是人家的?你们可以签署买卖协议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但是那个是没有什么法律效力的,卖家随时可以撤销和你签署的协议,把房子卖给别人。
如果违反法律、政策的相关规定,公证处是不会做公证的。
房东说可以公证贷款,说的不对!
因为你需要办理的是二手房按揭贷款,必须是以你名字为房权证所有权人才能成立,不过户无法办理抵押,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用公证书和原来户主的证去贷款,那是以原来房主为抵押人的抵押贷款,房主能干吗?你没有贷款风险,只是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还是房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