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公款需不需要你来赔偿,最主要是看你是否属于职务行为,是保管关系,还是委托代理关系。从你所说的情形来看,你作为委托代理出纳交钱,虽然要在本次在本次交钱路上因管理等问题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本笔资金的管理,不是你的本职工作责任,而仅仅是你对公司的一种无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你被抢劫的数额达到较大,那抢劫你的那个人就涉嫌抢劫罪,你应该及时报警和通知公司,这个时候讨论谁负责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了,如果罪犯及时被抓获了,那该负责的就是那个罪犯。
如果抓不住罪犯,被抢的钱拿不回来,那就要看你在被抢的时候是否尽到了足够的注意义务和出纳在叫你帮忙的时候是否经过足够的考虑认为你可以安全地把钱存进银行,如果你没有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那可能你会承担责任,如果出纳有过失,那应该由出纳来承担责任,因为存钱本来是他的工作和义务嘛
如果抓到犯罪分子,当然是罪犯负责;如果抓不到,那得由公司自己承担损失,但是因为送钱不是你的本职工作,出纳交待你去时没有经过公司同意,那你和出纳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我个人认为这只是一小部分责任,因为就算是出纳自己去送,也可能遭抢。
存钱是出纳的工作,不是你的工作。因此如果出了事情,你是有责任的。公司说不定会让你赔偿一部分,出纳赔偿一部分。
存钱是出纳的工作,不是你的工作,所以出了险,公司不会为你出钱的,你可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