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站在专业的角度,我的意见如下:
1.你这里所指的被威逼写下的欠条,只有在你有证据证明是在胁迫状态下形成的才不会被法院采信。你说你的朋友能够证明,前提是你朋友不能和你有利益关系,否则他的证言,是不予采信的。
2.最好的方式还是报案,由警方查明事实,这是对你最有力的证据,如果到时候那个人去法院告你,你只要拿出公安部门出具的案情报告,法院肯定不会判你还钱。你说警方推脱不予处理,我估计你应该是在派出所报的案,建议你向县公安局报案。只要你说的是事实,肯定会有部门介入处理的。
3。一般来说,民事行为一经设立,就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假定你受到威胁而设立的民事行为,你可以依法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因胁迫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假定最后人民法院认为该民事行为实施的时候没有受到威胁,或者虽然受到威胁,但没有撤销该民事行为,该民事行为就对你产生法律约束力。假定人民法院查明你设立该民事行为是受到了威胁,而撤销了该民事行为,该民事行为就不对你产生法律约束力。
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如还有不明之处,请继续追问,我会在第一时间回答你。
北京律师百度知道团为您解答,谢谢。
欠条无效
你符合受人胁迫的标准
所签欠条不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