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可以,但要看是否与工作有关,如果是为了工作被人打伤是工伤,但是如果是在上班时间因个人恩怨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原因被人打是不能申请工伤的,只能找打人者承担民事赔偿。
这个就比较复杂了,你的情况根本无法回答你负责任的答应,你只说明了时间,但没说明地点和原因,这都有影响。以及单位的态度。给个旗子帮你分析分析。
当然可以了,你是在上班时间造成的,上下班途中受伤也是可以的
可以的,因为在上班期间,这是由公司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