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从1953年——1957年;
主要内容: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保证社会主义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稳步增长。
计划内容详解:在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的基础上,1953年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根据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国家规定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中国设计的156个建设单位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694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并以此为中心,进行财政、信贷、市场三大平衡和安排人民生活。
按照这个基本任务,第一个五年计划从1951年开始编制,1954年基本定案,到195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前后共修改五次。计划规定工业总产值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4.7%,农业总产值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4.3%,基本建设投资总额427.4亿元,1957年农村入社户数达到总户数的1/3左右,钢产量412万吨,粮食产量1.9亿吨等。这些指标既符合实际,积极可靠,又留有余地。制订计划的方法是重视各部门各主要产品比例关系的协调,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综合平衡。
执行结果:1956年宣布提前完成了计划规定的任务。1957年生产钢 535万吨,原煤 1.3亿吨,粮食1.95亿吨。社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1.3%,工农业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1.1%,农业为4.5%,工业为 18%(其中轻工业12.9%,重工业25.4%)。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49年的30%上升到1957年的56.7%,经济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为中国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五年中,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52.1%,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11.9%,工业物质消耗降低2.3%,每百元产值提供利润17.1元;国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长8.9%。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平均每年增长4.2%,其中,农民3.2%,职工4.9%。同时,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生产力发展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1.集中力量优先发展以能源、原材料、机械工业等基础工业为主的重工业。把中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是中国先进分子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提出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后,理所当然地被提为重要议事日程。当时可供选择的战略有两种,一种是西方资本主义各国的工业化道路,即先发展轻工业,待积累了大量资金后,再发展重工业;一种是苏联的办法,即优先发展重工业,在较短的时间里使国家迅速工业化,迎头赶上工业强国。这两种战略各有利弊,经过反复权衡和深入讨论,中共中央做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决策。这一选择是出于当时的国情。旧中国能源、原材料和机械工业长期落后,以致在国际交往中受制于人;在被国际资本严密封锁的环境中,农业、轻工业也难以发展。当时用于五年计划建设的有限财力,如果平均使用,百废待兴,可能一事无成。没有基础工业,也不可能大量供应化肥、农业机械、柴油、水利工程设备;不可能大量修建铁路, 供应机车、汽车、飞机、轮船、燃料和各种运输设备。为了应对战争威胁,也需要建设强大的国防力量。这一切都决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必要性。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投资结构充分反映了优先发展以重工业为核心的工业化战略方针。在投资总额中,工业的比重占第一位,共248.5亿元,占58.2%;在工业投资中,苏联帮助设计的主要是重工业的建设单位的投资占44.3%,加上直接配套的建设投资,则占51.5%。
第一个五年计划工业建设主要成就是什么
它的基本任务是:集中所有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
1953到1957 第一个五年计划,超额完成
基本任务是: 集中主要力量优先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的初步基础,有步骤地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