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024-12-14 07:55:5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实是有的。
如果是这样,甲方就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你可以到房地产交易所查询该房的交易,取得证据,
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一般不会宣布合同无效,因为买房人可能是善意取得的。

回答2:

你理解的很对。如果你真想要、他也真想卖的话,买家是谁有什么关系呢?所以他没有理由找托不让你买,但却是可以把价格适当提高一下预期的。买是对价格的互相认同,成交了并不代表满意或是很满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