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春市购买首套住房,使用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我是主贷人,是长春市公积金,我爱人为次贷人,

2024-12-12 20: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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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是首套房。你其他的条件没问题。另外问好你购房方接受公积金贷款这种方式不,现在有一些小开发商,嫌弃公积金的手续太麻烦,不接单--其实是公积金贷款对开发商的各种资质审核也比较严格导致。

另外你说的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我没太看明白,贷款就是你们共同贷的,然后去公积金你们两口子都可以分别提取,但是年提取额度不能超过4.2W/年。当然了也有其他办法让你们每人每年可以取不超过4.2W(现行公积金管理的方式有点小瑕疵),但这是另外的话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