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的工资不是按三十天算的,而是以21.75天来计算的。所以二月份的工资也是按21.75天进行折算的。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年平均工资为:每月工资总额相加(不包括福利和奖罚工资)再除以年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为:按月相加人数除以12。
职工年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例如:单位甲2017年工资总额为5000万,年平均人数为800人。所以甲单位2017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00/800=6.25万。
2015年5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调查数据,全部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969元。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20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由于每个月天数不等,国家为了统一,明确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分别是20.83天和21.75天。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分开计算。
你单位以30天计算不合法,虽说平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都是有工资的,但是在在正常周六日应该是200%加班费;在全年11天的法定假日上班,应当享受300%的加班费;
不论你节日、假日、周六日是否上班,只要其他正常时间你按时上班,就应该获得全月工资,也不管当月是31天还是28天日历;
如果正常工作日,你少上一天班,就应该扣除工资的1/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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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现在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分开计算了,
21.75天是指的制度计薪日,用来计算工资和加班工资:(365-52*2)/12
即:一年按365天计算,减去(52个星期,每星期2天休息),之后除以12个月
20.83天是指的制度工作日,用来判断是否超时加班了:(365-52*2-11)/12
即:一年按365天计算,减去(52个星期,每星期2天休息),再减去11天法定休假,之后除以12个月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一个月30天,是按一年360天除12个月计算平均为30天,30天只一个平均数,实际是每月除了国家法定节假日都要上班,月大有31天同样也是,二月28天也应相同,除了国家法定节假日天天上班的,应领足月工资。1-12月除了国家法定节假日天天上班的应领足月工资。
不是这样算的,平时工资如果没有上满一个月,是这样算的: 基本工资/21.75 x 实际出勤天数,如果满勤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和实际每月天数无关。如果请假,请假扣款数=基本工资/21.75 x 请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