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一万多块钱没还怎么办

2024-12-01 12: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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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如果在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对方仍不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欠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在主张权利前,最主要的工作应该是要尽量先收集能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如果感觉自己欠缺相关法律知识和经验的,应该及时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3.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扩展资料: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即使诉至法院,也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败诉的结局。

因此,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回答2:

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其实熟人之间的借贷不还的现象屡见不鲜,若是经过多次交涉后对方仍坚决不还钱,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她。

这个期间你需要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你还可以收集双方的转账凭证,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人证以及物证,例如聊天记录、短信等。

拓展资料: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借钱给别人要注意:

首先,情感上,你当然得先考虑对方的人品,有没有偿还的能力。

其次尽量写借条,写借条而不是欠条,(原因太复杂,这里先不解释)借条一定要写清楚时间,大小写的金额,利息,还钱时间,身份证,签字。

参考资料:民法通则——法律法规数据库

回答3:

  你好。
  当然可以。虽然当时没留下欠条,但有银行汇款记录,银行汇款记录就相当于欠条。
  建议你再和他索要,同时要全程电话录音。只要他承认欠款的事实,也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进行举证。

  既然你俩是朋友,先君子后小人,你先和他协商还钱的日期,她要同意写一份还款协议。不同意立马向法院起诉他。
  注意,我国民事债务关系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自他明确告知不还钱或者赖账不还的那刻起。

  【如有疑问欢迎追问】
  希望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

回答4:

回答5:

  别人欠你一万多块钱没还的,你可以选择以下的处理方式:
  1、自行向对方催讨,要求对方支付欠款。
  2、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如果在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对方仍不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欠款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在你主张权利前,最主要的工作应该是要尽量先收集能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如果感觉自己欠缺相关法律知识和经验的,应该及时委托律师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