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国税收收入达到30866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比上年增长20%,增收5148亿元,迈上了30000亿元新台阶。“十五”时期,全国税收收入共计109217亿元,年均增长19.5%,五年翻了一番多。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稳定较快增长,大大增强了国家财政实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财力保证。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分析指出,2005年税收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税收收入较快增长,主要税种与相关经济增长基本协调。2005年,各季度税收收入增幅分别为20.4%、22.9%、17.8%和18.7%,月收入规模均在2000亿元以上,税收收入显现出持续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从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及海关代征进口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看,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适应。
第二,增收的主体是流转税和所得税,所得税对税收增收贡献率进一步提高。2005年,国内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流转税共完成16564亿元,增长18.2%,增收2547亿元,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为49.5%,与上年基本持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完成7605亿元,增长30.9%,增收1793亿元,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为34.8%,比上年提高9.2个百分点。
第三,东中西部税收全面增长,中西部地区增长快于东部地区。2005年,东部地区税收收入完成21834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占全国收入比重为70.7%;中部地区收入4817亿元,增长22.4%,占全国收入比重为15.6%;西部地区收入4215亿元,增长21.7%,占全国收入比重为13.7%。中、西部地区收入增速分别快于东部3.2和2.5个百分点,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3和0.2个百分点。
2005年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是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