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面写的是公婆的名字,夫妻离婚,之前没有进行过财产公证,女方可以分到财产吗?

2024-12-03 22: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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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财产可以分到,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你有一半的权益可以主张!但是~~你说的那个房子,只要那个房子上没有你男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是属于你公婆的财产,只要他们在世,和你男人都没有一毛钱关系,你就更加无法分得一部分了!且~~你自己都说之前没有经行财产公证,那么你就更加没有希望了!

回答2:

房子根本不属于你老公,也就是说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得。
当然,有一个情况,就是房子是婚后买的,虽然没有加你的名字,但是你实际有出钱,并且要有证据证明是你出钱了,这样的话你还是有权拿到应得的那部分。
如果没有,那这房子和你没关系。

回答3:

房子你是分不到了。因为那房子在你公婆名下。不是你老公的财产。在法律上和你没任何关系,所以你分不到。但是你和你老公的钱(存款)你能分到。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果觉得我回答的好,请把这条提成最佳答案。谢谢。我着急升级)

回答4:

1、房子根本不属于你老公,因为那房子在你公婆名下,也就是说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得。
2、但是你实际有出钱帮助偿还债务,并且要有证据证明是你出钱了,这样的话你还是有权拿到应得的那部分。
如果没有,那这房子和你没关系。
希望你能满意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