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学硕士招生人数持续下降
法学院 民商院 刑司院 国际法 中德 中美 法硕 中欧
2009年 140 290 170 100 30 25 200
2010年 130 270 160 90 30 25 400 100
2011年 116 242 144 81 49 400 110
从上表可以轻易地看出:四大法学院(法学院、民商院、刑司院和国际法学院)的招生人数在近三年的招生中人数一直在减少,2009年700人,2010年是650人,2011年是583人,几乎是以每年10%的比例递减。有人或许不禁要问,现在国家在研究生招生方面总体是扩招趋势,为何政法大学的研究生不扩反降呢?这背后其实是一场经广泛讨论、酝酿已久的法学教育改革。
早在2000年左右,教育部和各大法律院校就发现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国高校已经培养出了数量庞大的法学硕士,他们足以满足社会的需求。众所周知,法学硕士偏向于理论的研究,在我国法制建设的初期确实需要相当多的法学理论人才进行探索,从而在科研、立法等方面完善我国的法律体制。但是,在二十多年后法制已经比较健全的情况下,法学硕士这一理论型人才就多少显得有些供过于求。《2009年中国法治蓝皮书》显示,2007年法学学科毕业生的就业率位列文科毕业生倒数第一。这一不容乐观的形势与我国法学教育机制是有很大关系的。
改革可以说势在必行,那问题的源头究竟在哪?改革的方向又在哪?这一系列的问题一经提出,各种讨论轰轰烈烈,在百度中输入"法学教育改革"一次会搜出1,270,000篇相关网页。而一话题屡次见于报端,相关的学术研究论文也是频繁发表。经过讨论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法律人才是这个社会急需的,但需要的不是理论研究型,而是社会实务型。因为当一个国家法律制度健全之后要做的事情就是实施这些法律,这一责任自然落到了律师、法官、检察官的身上。他们的培养就不是法学硕士模式可以胜任的,因而全国的法律院校都不断地压缩法学硕士的招生名额,作为改革先行者的中国政法大学当然不例外,可以预计在将来的几年里这一趋势仍继续。
二、法律硕士人数不断增加
中德法学院、中美法学院和中欧法学院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特殊,本文就不做过多分析,接下来看看法律硕士招生的一些变化。从上表中看到法律硕士招生人数在2009年是200,到了2010年突然激增到400,2011年继续保持这一超高人数。这一变化并不奇怪,对法律硕士招生比较关注的人士都知道,2010年国家新设一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政法大学新增法律硕士名额就是给这一专业的。
在上一节当中,我们已经看出法学教育改革的趋势就是不断地减少理论型人才而增加实务型人才的培养。在我国法学教育结构中原本也有实务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法律硕士,那缘何又在此之外开辟一新的专业呢?这又不得不提到法律硕士培养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其中最严重的一点就是很多人认为法律硕士的法律功底不够深厚。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在《法学教育如何走出象牙塔?》一文中也明确指出"法律硕士教育需要改革,过去的方式已经被证明是不成功的。"
在无法改变现行法学本科四年学制的情况下,徐显明认为,中国未来的法学教育应该推广"高中后"的模式,即从高中毕业生中遴选优秀人才,采用"4+2"的学制,补充必要的伦理和技巧训练,弥补法学教育的缺陷。这即法律硕士(法学)出现的重要原因,关于这一专业的详细详细分析,如有兴趣可以阅读笔者的另一篇文章《大势所趋--法律硕士(法学)》。
2009年9月出台的《中国政法大学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纲要》中改革内容第二点提到要优化结构,"加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全部研究生中的比例。"这就意味着法律硕士,尤其是法律硕士(法学)招生人数的增加才刚刚开始。
三、考试科目疯狂增加
在2004年之前,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是分专业出题的,比方说考民法方向研究生考试科目仅仅是民法、民诉、商法、法理和外国法制史,而法理学方向考试科目是法理、宪法和刑法总论。
2005年,法大研究生考试分为公法卷和私法卷,公法方向研究生考试科目是法理、宪法、刑法、刑诉和国公,私法方向考法理、宪法、民法、民诉和国私。2006年沿用。2007年,法大研究生考试再次改革,无论那个法学方向研究生统一试卷,考的都是法理、宪法、民法、民诉、刑法和刑诉。2008、2009沿用。2010年,考研又进行改革,考试科目激增至10门,分别为:法理、宪法、国公、国私、国经、行政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民诉、刑法、刑诉。2011年不变。
在短短的5年时间里,政法大学法学考研进行了三次改革,其中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科目一路飙升,由原来的3、4门课加到了10课。这并非是哪位领导一时心血来潮之举,而是随着法学教育局势变化所作的调整。
按照国家学科分类法学属于一级学科,俗称"大法学",人们经常所讲的法学仅仅大法学下的分支而已,俗称"小法学"(下文中法学都指小法学)。也就是说法学的学科范围已经很小了,若再细分下去则更加局限。或许在十年前一名研究生只需要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即可,但在现在这样一个凡事必须都知道点的社会,通才更符合需求。
四、试题难度未见下降
按理说,考试科目增加会导致试题难度的下降,但事实并非如此。从2005年至今,政法大学考研题型基本没有变化,分别是单选、多选、简答和案例或分析。各种题型考察的知识点层次是不同的,选择题偏向于基本概念和记忆性知识点,简答则重在考察一些重要制度及相似制度的比较,案例或分析则要求考生对整个部门法有一定程度把握。换句话说,法大考试的出题面非常广,题目难度阶梯很明显。2010年之前学校指定考研用书,参加考试的绝大部分考生都会把书翻阅很多遍,因为书中的任何一个比较重要的知识点都可能成为考点。
再者而言,每种题型的试题难度本身也未见下降的趋势,反而在2010年考研中让人无语的加大了难度。试举几例说明,卷一中简答题:"3、我国宪法规定的战争权与紧急状态权的行使程序。"论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条对缔约形式的影响。"卷二中"3、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的区别。"都是在指定用书中难以找到相关答案的,这和往年出题风格大不相同。考试一结束,网络上对这次考题的谩骂之声不绝于耳。当2010年复试分数线降到历史最低线330时(甚至往年分数线最高的民法专业也不能幸免),不是考试科目增加就足以解释的了。
2011年考研难度如何谁都不敢妄加揣测,但作为考生而言,谁都不敢把难度往低了想,唯一能做的只是参照2010年考研进行准备。
五、不再指定参考书目,只限命题范围
2011年招生简章中较往年变化最大的就是考研不再指定教材,而是采用了相当诡异的限定命题范围。不知是为了炫耀改革创意还是真心提醒考生注意,研招办将此一变动字体加大加粗加红,并在大标题中注明。并非抱怨也非指责,笔者认为此一举措着实难为考生。十门考试科目已经压得考生无法喘气了,若无教材参考如何复习?考点究竟如何寻找?虽说划定命题范围,但细心人会发现基本没有意义。例如民诉的范围是中国民事诉讼法,从2005年至今就从没有考察过外国民诉法啊,甚至仲裁法也基本不出题,那命题范围还有什么参考价值?当然宪法、民法和国经的范围似乎有些作用,有些内容可以不再关注。
接下来说说如何应对这一变动。首先可能要恭喜政法大学本科部平时认真学习的同学了,因为不指定参考书目意味着平时老师授课内容在考研中的影响将相对加大,尤其是相关命题老师的讲解和命题思路就更加接近了。历年来,考研前半年命题老师的课堂会充斥许多考研学生,可以预料这一场面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会更加壮观。
跨校考研的同学也不用太担心,缺乏校内资源也并非今年才有,你们很多的竞争对手其实也处于同样的窘境。考研是选拔性考试,不是难度决定录取,而是排名,所以大可不必为考研复习难度加大而忧心忡忡。
在2011考研复习中考生尽可使用去年指定的教材,理由如下:
1.这些教材出版的年份差不多是最新的,一些过时被摒弃的观点都已被剔除。书的编写体例和所列观点都是学校老师认可并在授课中讲述的。
2.这些教材的撰稿人差不多涵盖了考研的命题老师,其背后意义自不待言。
3.老师命题自有其思路,不可能因为不指定教材而发生突变。2005-2010期间的指定教材几乎年年各异,但纵观历年真题,命题思路没有太大变化。
六、取消公费、实施奖学金制度
2009年,教育部要求所有中央部(委)属培养研究生的高校要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因而所有部署高校都取消公费,实行奖学金制度。中国政法大学也积极响应,从2010年起取消公费改施奖学金制度。新生奖学金人民币9000元,覆盖率70%。二年级、三年级时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覆盖率60%-70%。
这一举措还是很值得肯定的。以往公费生凭着入学考试而三年衣食无忧,很多同学也因此再无斗志,不思进取,荒废三年。自费生则三年生活在郁闷中,即便再努力也无可能和公费生平起平坐。奖学金制度则要公平很多,入学考试只决定一年的奖学金,往后重新评定。相信这一制度的实施能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让研究生在校期间能多放点心思在学习上、科研上、实习上、公益上,一句话,正业上。
学校根据实际适时调整招生数量是正常的。
中国政法大学的知识产权是二级学科,属于学校的开的专业,不是教育部的重点专业。
1、人少了,剩下的都是精英。另一角度讲,其他学校培养的多了,有竞争了。
因为知识产权还没有得到全面重视,而前期培养人才较多,暂时有供大于求现象,所以缩减招生计划,供大于求是暂时的,也是前期太看好,培养太多了,但市场需求未开发.我是在华政读的在职法硕,研究方向是知产.就业前景不错的,我做的是知产维权诉讼为主.
2、中国政法大学的知识产权是二级学科,属于学校的开的专业,不是教育部的重点专业。原来知识产权是作为补录专业的,都招不满,往那里调剂,今年竟然大热啊。
人少了,剩下的都是精英。另一角度讲,其他学校培养的多了,有竞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