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现在还有效吗?

听说刑法修正案生效了,那高院的这个解释现在还有效吗?
2025-01-03 16:58:2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说该司法解释失效,应当还是有效的!
【发文字号】法释〔1998〕4号
【颁布时间】1998-3-10
【失效时间】没有注明。

刑法修正案,如果有冲突的按照刑法修正案,如果不冲突的仍然适用这个司法解释!
应当是不矛盾的,但严格来说,你的想法可以理解,这就是我们国家的法律或法释滞后的原因!

回答2:

当然有效
九、如何执行本解释?
(一)本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解释发布前已处理的案件,不再适用解释;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一律适用本解释。
(二)本解释发布前有关办理盗窃案件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重复或者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回答3: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颁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本解释发布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也就是说,名称可能相同,但是1998年的已经被2013年的废止了,现行有效的是2013年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