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在女方那边领的证,现在小孩要在男方上户口,但是男方派出所说还要女方家派出所出证明,这是正常吗?

2024-12-18 12:57: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下面是我找到的户口登记中关于新生婴儿户口登记的条款
(一)新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
1、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为婚后所生婴儿登记户口的(含超生子女),凭母亲结婚证(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可以不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出生登记;
2、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妇女,达到婚育年龄而非婚所生子女落户的,凭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入户登记;
3、对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妇女,为在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的,婴儿持我驻外使馆颁布发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出生证翻译件和原件以及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妇幼保健院(站)更换全国统一的《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登记户口;
4、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与本市妇女或外省、市妇女结婚,在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的婴儿(含超生子女),要求随父落户,凭婴儿父亲申请书、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婴儿未随母亲落户的证明或《户口簿》(生母户口系本市,可在网上查询)、《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出生登记;
5、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与本市妇女或外省、市育龄妇女非婚于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子女,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父亲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室受理,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索取相关证明材料,交所领导审批,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入户登记。婴儿生母有下落的,应在司法机构确定了子女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若生母下落不明的,应由社区民警走访调查、核实;
6、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女所生婴儿报出生户口可报本市亲戚、朋友户内,确无落户条件的也可报入父母单位集体户口(包括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男性和在校研究生),凭父母亲结婚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片》、《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大学生所生婴儿);
7、本市市区驻军部队女军人所生子女申报出生登记的,凭母亲部队证明,母亲军官证、结婚证、《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若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报婴儿单立户,若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落母亲单位集体户,也可落在本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

注意第一条和第四条,你们结婚证是在你那边办理的,而你们是异地,现在户口要到南方办理,那么需要结婚登记当地的派出所的证明是很正常的~

如果对你有帮助,记得采纳~

回答2:

这是正常的,这个在我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过很多这样的情况,这个根据具体地方而定,你所说的证明应该是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小孩未在该派出所上户证明,你去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把这个情况跟民警说清楚,一般都会开给你,除非你态度不好,因为对于派出所来说这种证明可开可不开。

回答3:

根据户籍管理的规定,新生儿可以选择父亲或母亲一方落户
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会遇到一些麻烦
可能是当地村或社区存在一些经济收益,比如土地征收、拆迁、集体收益分红等,会需要进行一些手续。

事实上,按照规定,持准生证、出生证明、父亲身份证和户口本,是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的
但是,通常派出所尊重村委的意见,需要村委同意签字后才办理
所以你需要设法让村委同意,取得村委主任或妇女主任的签字,就可以去办理
最好喝村里搞好关系,友善相处

以上是结合我当地的情况,作出的建议,仅供参考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4:

对呀,要女方那边出证明,出生证明也要。很容易办的。

回答5:

不需要女方派出所的证明,是需要女方所在地居委会就是办理准生证的地方开具一个未在本地入户的证明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