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三十日提交离职申请,如果我走了公司说要以辞退我处理,怎么办?

2024-12-16 11:22:1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已依法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业已批准,而后以要求找到交接人为挟,这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向仲裁委提起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2:

你有道理,30天后。公司就没有权利辞退你了。因为劳动关系已经自动解除了。
如果公司为难你的,可以带上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3:

你都已经提前30天告知公司要离职了,在这期间招个同岗位员工不是难事。对方要求须找到接替人才能离职违反了劳动法,只要你提出申请,无论什么情况,你都可以自动离职并自动终止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政府是保护劳动者的。
如果你之后拿到退工单后发现公司以辞退我处理,我到时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离职前的工作资料:考勤卡,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离职申请邮件签收单等相关证据就行

回答4:

你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法律并未规定其它条件,无需理会公司的无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