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员工实习期间享受的待遇与津贴等问题!

2024-11-29 17:14:1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企业只给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但不提供相应待遇,所以可以一分钱不用给实习生,不过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毕业生加入公司,一般公司都提供相应的待遇,有的公司甚至是同工同酬,不分是否为实习岗位
2、是否接受相同处罚,要看工作内容,一般在学习期都很少处罚的,犯了大错直接结束学习,除非是实习生还不错,公司打算培养,继续留着观察,才会按老员工一样来处罚
3、一般实习期为6个月,也有一年的,具体时间还是看你什么时间出来实习来定,反正截止日期一般为7月1或7/31
4、员工在实习期不具备签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只能签协议,所以也不能按劳动法来执行在实习期购买社保这些,实习期一般是购买商业险或只购买工伤保险一项,其它项目不会买,一来实习生不稳定,二来容易给企业增加成本。至于实习期的社保是否补交要看企业,个别福利好的会补交,毕竟不交是合法的
5、罚款这种行为一般都不合法,至于罚实习生的款也得具体分析,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什么样的损失,还有公司的制度中是如何规定的、该制度的内容和流程的合理与合法性等。其实实习生不用纠结这些问题,如果是抱实习的目的,能学到东西有维持生活的收入就可以,太过计较还不如直接走人,也不会对个人有影响。

回答2:

1.实习期间,是否应当享受与老员工(正式职工)同等的待遇?
一般不享受同等待遇。试用期工资一般为转正后的80%。
2.实习期间,工作上的差误是否等同于老员工相同的处罚?
是的。因为试用期员工也应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公司宽容,可以从轻。
3.实习期最长几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转正后,前几个月的实习期间的保险该如何缴纳?
前几个月的实习期保险应该补交,自入职当日开始计算。
5.实习期间,业务不熟悉,导致工作误差,用人单位罚款是否合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回答3:

解答:1.实习期间,不享受与老员工(正式职工)同等的待遇。工资是有差别的。
2.实习期间,工作上的差误是可以等同于老员工相同处罚的。这是工作上的严格要求。
3.实习期最长6个月。
4.转正后,前几个月的实习期间的保险该如何缴纳?公司可以补交的。
5.实习期间,业务不熟悉,导致工作误差,用人单位罚款是否合法?没有统一规定。这是法律的空白处。

回答4:

答:1。在实习期间,不享受同等??待遇的老员工(正式职工)。工资差异。
2。在实习期间,工作错误之间的区别是一样的老员工了同样的惩罚。这是工作的严格要求。
到6个月的实习。
4。积极的保险期间首数个月的实习如何支付?公司可以支付。
5。在实习期间,企业不熟悉,导致错误,用人单位的处罚是合法的吗?没有统一的规定。这是一个空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