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债务应当偿还,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暂无偿还能力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或者经法院裁决分期偿还。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当然可以,借条有法律效用,是第一手证据,建议带着借条到法院递交起诉。
回答补充:欠条时间就是欠条的落款时间啊,欠条没时间限制,起诉有时间限制。
完全可以的!欠条就是铁证。
法律没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一说,这句话不知道怎么来的,就好像“杀人偿命”一样那么的宽泛,难道因为自卫杀人也要偿命?法律讲究的还是合约,即建立在法律制定的自由、平等、守信的基础上执行约定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206条的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对于你的问题,建议如下操作:
先跟对方谈,如果可以商定一个还款期限,就再签一份书面的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不愿意签,想赖账的话,写一份书面的催款函,要求其在10-15天还款,要对方签收。
过了给定的期限仍然不还的,到法院起诉。
不过,你这个事情还有一个问题:你爸爸给钱是给的现金还是转账?如果是转账还好,银行有记录。如果是现金,他完全可以说你爸还没有给钱他。
建议不要着急,跟对方好好谈谈。即使要起诉到法院,也要把证据弄齐了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