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发生重大经营行为的,需要股东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才能是实行。
如果你们按照公司内部有关会议规程,进行会议表决的,超过规定数量如:三分之二以上赞成,董事长或总经理可以签字办理相关手续。
当然,如果股东不看好担保形式,在这时提出要退股折现,要求分割股权,属于正常要求,要予核定通过。
少部分的反对,不影响公司的经营,但处理不善,容易转化成内部矛盾,需要妥善处理。
最好还是做通股东的思想工作,否则贷款才办,又后院起火,造成资金链异常的话,80%赞成的股东可能会损失严重。
以上仅为个人意见,希望对你有帮助